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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大路电子商务产业园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发表时间:2015-06-10 15:42:34   作者:政务信息   浏览次数:
        按照《商务部关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49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经审核研究,确定66家基地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其中济南山大路电子商务产业园被列其中。
  据介绍,商务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此次申报方案进行了审查评议,并综合答辩评分情况出具了评审意见。参考专家意见,商务部经审核研究,确定包括济南山大路电子商务产业园等66家基地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目前,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已公示。(现代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