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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 365亚洲版六措并举鼓励企业外经业务走出去

发表时间:2011-09-20 13:18:03   作者:政务信息   浏览次数:
  近日,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济财企〔2011〕26号文<<关于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通知>>,出台六项措施对外经业务“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进行扶持和引导。
  一、鼓励境外投资合作
  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重点支持鼓励以下活动:
  1. 优势产能境外转移和研发中心项目
  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境外开办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活动;鼓励企业以直接投资方式设立境外研发中心。
  2. 开展境外农、林和矿业合作
  境外农、林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开办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购买林权或采伐许可证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农、林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矿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直接以购买矿权、产能投资、专项经营许可、资源偿付等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加工等经营活动。
  二、鼓励开展境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我市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对外设计咨询是指我市企业在境外承担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普查与勘探,建设区域规划,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的前期环保评估、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工程融资方案招投标模式的制定,工程监理,技术指导,项目管理,运用维护评估,项目后评估,设施管理及境外企业建立方案的制定等经营活动。
  重点支持我市企业采取EPC(设计、采购、建设一体化服务)总承包方式开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积极开拓我市企业实施的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使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以人民币计价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其中: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包括:BOT项目(建设-运营-转让)及其衍生方式,含BOOT项目(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项目(建设-拥有-经营)、BT项目(建设-移交)、TOT项目(移交-经营-移交)和PPP项目(公共、私营领域合作)等。
  三、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四、鼓励企业为中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予以补助。
  五、鼓励企业参加新兴市场开拓
  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进行新兴市场考察、拓展,寻找投资合作商机。对参加由我市统一组织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新兴市场考察活动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
  六、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
  对促进和推动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对政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处置境外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通过上述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外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财务审计处、对外经济合作处)